各学院:
为做好2024年上半年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加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2024年上半年中学科竞赛参赛并获奖的学生;
2.通过结题验收的2022、2023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学生。
二、申报程序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闽商院文〔2022〕25号)(见附件1)、《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闽商院发〔2018〕99号)(见附件2),申请加分的学生须向学生本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书(见附件3、4)、并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评定表》(见附件3、4)、《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训练计划立项姓名课程成绩加分评定表》(见附件3、4)、《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见附件3、4)、《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训练计划立项项目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见附件3、4),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派经办人员(教师1名)负责,学生加分申请经所在学院初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确定并公示后,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统一报教务处。
3、请各学院经办人员及时通知需要加分的学生做好加分的申请工作。
三、申报时间
1. 申请材料纸质版请各学院于2024年6月21日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同时将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
联系人:欧阳建树老师、张琳老师。
附件:1.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
2.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学科竞赛相关表格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相关表格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