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加分工作,现将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此次竞赛申报加分对象仅限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中参赛并获奖的学生。
二、申报程序
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闽商院文〔2022〕25号)(见附件),申请学科竞赛加分的学生须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样式见附件)、并填写《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评定表》(见附件)、《福建商学院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课程成绩加分汇总表》(见附件)及相关获奖佐证材料。
学生加分申请经所在学院初审,由学院指派一名老师收集材料后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审核确定并公示后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统一报送教务处。
请各学院经办人员及时通知需要加分的学生做好加分的申请工作。
三、申报时间
上述材料请各学院于2024年3月22日前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附件: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