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参加学科技能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金发放工作,现将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此次申报对象仅限在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备案并审批通过的学年第一学期中参加学科技能竞赛并获奖的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的教师和学生。二、申报程序、根据《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闽商院发号)(见附件)、《福建商学院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稿)》(闽商院发〔〕号)(见附件),申请奖励金的老师及学生须向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提交参赛申请表(见附件)、比赛通知文件、教师学生奖励评定表(见附件附件)、教师学生奖励金发放表(见附件附件)、获奖证书复印件、比赛总结及现场照片等相关获奖佐证材料。、请各二级学院经办人员及时通知参赛获奖的老师及学生做好奖励金的申请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学院审核工作按照相应程序予以审核确认。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为复核环节。未经所在学院进行审核的,不予以复核办理。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学院审核完成后,以学院为单位派遣专人(1名)全权负责,于年月日前交至通识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附件:、福建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试行)、福建商学院创新创业竞赛管理及奖励办法(修订稿)、教师奖励金发放表、学生奖励金发放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