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现拟组织开展福建商学院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申请对象为我校在校本科生。以团队名义申报的项目,项目团队人数不能超过5人。鼓励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团申报。每名学生原则上只能负责1项省级及以上级别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得同时在不同类型的项目之间多头申报。跨学院联合申报的项目在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申报。
二、申报项目类型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是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项目要求选题新颖,具有创新性、探索性与可行性,项目经费预算合理。学校鼓励直接解决企业或事业单位技术难题的项目;鼓励结题的优秀创新训练项目,进一步申报创业类项目;鼓励有一定创业训练基础的申报创业实践项目。
(二)申报项目必须有指导老师,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起辅导作用。第一指导教师一般具有研究生(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讲师(含讲师)以上职称,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较高学术能力,学风正派、治学严谨。指导教师原则上每年最多指导2个项目。学生可根据项目需要聘请校外指导教师,与校内教师一同指导项目,且校外指导教师原则上只参与1个项目。
(三)正常的实验实践教学内容、教师的科研项目(或子课题)、已获得其他科研立项的项目不得作为大创项目立项申报。如有重复申报,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该项目的申报(立项)资格。
(四)项目指导教师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未结题的或上一年度未通过结题验收的,当年不得申报。
四、申报选题参考范围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不限学科专业,学生可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选题参考范围为:
(一)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
(二)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
(三)产业最新需求和企业生产实际问题分解细化的具体项目或企业设置的开放性课题;
(四)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生创业孵化项目;
(五)结合科技创新的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
(六)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
(七)社会调查项目;
(八)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五、经费支持
获得省级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为5000元,获得国家级立项的项目资助经费为10000元。
六、立项程序
(一)申报。学生准备选题、选定指导老师、撰写项目计划书、填写申报书,并将相关材料于2025年6月2日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推荐。各二级学院对本院项目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按级排序,填写《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于2025年6月6日向学校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随同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三)评审。创新创业学院汇总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后,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按相关要求推荐项目申报省级、国家级项目。
(四)立项。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时间以上级主管部门发文时间或审核通过时间为准。
七、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宣传组织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免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提供试验场所、技术指导、导师指导、项目培训等多种渠道为大创项目提供多重保障。
(二)请各二级学院及时按时间节点做好申报资料审核相关工作,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派专人(1名)全权负责学院材料报送工作,中心不接受个人单独申请。
八、联系方式
廖老师、欧阳老师;邮箱: cxcyjyzx@fjbu.edu.cn。
附件:《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闽商院文〔2025〕15 号)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