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2023、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结题验收,现将结题预验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一)2023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延期验收项目的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见附件2)。
(二)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验收项目的项目成员及指导教师(见附件3)。
二、答辩时间
拟定于2025年6月
三、验收方式
现场答辩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验收的项目进行评审,对各立项项目的实施成果及现场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审验收。
四、项目结题成果要求
项目结题成果原则上需和项目申请书预期成果一致,至少需如下一项成果:
1.在正式期刊或有ISBN号的会议论文集上发表与项目相关的论文1篇,原则上学生需为第一作者(论文如发表在核心期刊或SCI刊物,允许指导老师为第一作者);
2.取得或已公开与项目相关的专利或软件著作权1项(专利或软件著作权所有权需归属学校,原则上学生需为第一作者);
3.参加与该项目有关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至少1 项;
4.能够测试通过的硬件实物或软件(互联网应用平台);
5.创业实践项目实践成果,如:运营报告及佐证材料,已注册的需提供营业执照及相关佐证材料。
五、项目结题验收需提交的材料
1.项目负责人撰写《福建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附件4),汇总相关材料(主要有竞赛获奖情况、论文、设计、专利以及相关支撑材料)。
2.提交商业计划书以及《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附件5)、《福建商学院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程表》(附件6)等材料。
3.材料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提交,学院派遣经办人员(教师1名)全权负责,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均为2025年5月27日。纸质材料(需盖公章)交至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处(连江校区福商创谷众创空间)存档备查,电子版检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发送邮箱。联系人:欧阳老师、廖老师。
六、结题验收答辩安排
1.项目路演:采用“5+3模式”,5分钟PPT路演,3分钟答辩。
2.答辩要求:PPT路演内容主要汇报项目申请时的立项依据、预期成果、目前完成情况及下阶段工作计划。
附件:
1.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评分标准
2.福建商学院2023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延期验收项目
3.福建商学院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验收项目
4. 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结题验收报告
5. 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信息表
6. 福建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程表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5年4月10日